为做好内蒙古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生方式
2025年全区专升本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专业对照表请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三、报考条件及考试组织实施
报考条件:依据《通知》要求执行,报名流程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考试科目与组织实施:非免试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按照《通知》组织实施。
成绩公布与查询: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及查询方式。
四、学制
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两年;本科学制为5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三年。
五、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专升本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升本录取工作实行网上录取。
(一)统一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公共课与专业课总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按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获奖免试考生。学校按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国家级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体检标准: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公示: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六、学费
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七、其他
(一)已被录取的获奖免试考生、统一考试考生如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录取及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472-5951605、5953346
监督电话:0472-5953696
网址:https://www.imust.edu.cn(学校主页)
https://zhaosheng.imust.edu.cn(本科招生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