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2023年05月24日点击数:

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生方式

2023年全区专升本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招生。

二、招生专业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1

文法学院

法学

2

矿业与煤炭学院

测绘工程

3

矿业与煤炭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矿山机电方向)

4

矿业与煤炭学院

矿物加工工程

5

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7

土木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

8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10

矿业与煤炭学院

安全工程

11

建筑学院

环境设计

12

材料与冶金学院

冶金工程

13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14

机械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专业对照表请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普通考生

1.应届毕业生(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

(1)具有我区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3年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专升本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2.“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考生。我区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3.高职扩招考生。2022年底取得毕业证书的我区高职扩招考生,以普通考生类型参加2023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还应同时满足应届毕业生第2、3项条件。

(二)专项计划考生

专项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考生应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学生。

(三)免试考生

1.获奖免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我校不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院校。

四、学制

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两年。

五、志愿填报

(一)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

达到或超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平行志愿填报。在参加考试招考类别中,按《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2023年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院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最多可同时填报8个平行志愿。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

(二)免试考生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免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4.nm.zsks.cn/BaseStudent/),按照“考生类型”结合《专业指导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考生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报考,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将无法参加第一轮录取,只能参加调剂录取。

六、录取规则

(一)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

1.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成绩,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免试考生

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免试专升本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录取。

七、录取工作

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次、专项计划批次、普通批次。

(一)获奖免试考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按获奖免试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参加相关赛项并报名参加2023年全区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公布结果并达到免试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报名、生源院校审核,予以免试录取。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已被录取的,不予补录。

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二)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批次录取。学校根据录取规则及考生投档情况,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普通考生按照普通批次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八、学籍管理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在内蒙古科技大学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要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九、声明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代理普通专升本招生事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或培训,冒用我校开展考前辅导的行为,一经查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求其责任。普通专升本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我校不单独组织专项技能测试。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472-5951605 5953346

监督电话:0472-5953696 5951531

邮政编码:014010

网址:https://www.imust.edu.cn(学校主页)、

https://zhaosheng.imust.edu.cn(本专科招生信息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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